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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海年:中国如何建立绿色评级体系

发布时间:2014-12-04 作者: 生态金融 

环境污染与保护具有经济外部性,绿色评级可以将此外部性转化为可量化的经济内生成本与收益。绿色评级涵盖银行进行绿色信贷的内部评级、绿色债券的外部评级,也可应用在环保与税收的量化管理方面。在中国需要建立绿色评级体系,建立一致可比的绿色评级标准和统一的绿色征信平台,这是绿色金融体系的基础,而绿色金融体系将是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生态保护平衡的有效手段。

 

       作者系诺亚(中国)控股有限公司金海年,摘编自《生态金融的发展与未来——2014年生态金融讨论会会议论文集》。

 

      环境污染与保护具有经济外部性,绿色评级可以将此外部性转化为可量化的经济内生成本与收益。绿色评级涵盖银行进行绿色信贷的内部评级、绿色债券的外部评级,也可应用在环保与税收的量化管理方面。在中国需要建立绿色评级体系,建立一致可比的绿色评级标准和统一的绿色征信平台,这是绿色金融体系的基础,而绿色金融体系将是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生态保护平衡的有效手段。

 

      绿色评级体系缺失

 

      2007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环保总局与中国银监会等联合发布了《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报告要求银行对节能减排不力的企业进行信贷方面的调控。同年11月,中国银监会颁布《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来指导绿色信贷活动的开展。保险制度的建设也已开始启动。2008年2月,国家环保部会同保监会、证监会、银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相继出台“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绿色信贷”等新政,绿色金融开始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焦点。在此背景下,国家开发银行与国家环境保护部签订《开放性金融合作协议》出台行业内首个《太阳能发电开发评审制定意见》。进出口银行与世界银行联合实施“中国节能融资项目”。

 

      然而,包括银行内部评级体系和第三方评级机构在内的现有评级体系尚未建立系统一致的绿色相关评级体系,在评级主体或项目涉及污染影响、生态影响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等绿色因素方面难以进行一致可比的有效评价,对从事环保等绿色产业的项目融资也缺乏专门系统性的评级标准与方法体系,不利于绿色项目融资信用风险评估的大规模开展,对绿色金融的推动缺乏系统性的评级机制,难以满足我国防治污染、保护生态、推动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等方面的需要,不利于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等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评价和引导。


      筹建步骤

 

      因此,在我国的银行内部评级和第三方评级机构方面尽快构建绿色评级体系势在必行。


      绿色评级是指考虑环境污染影响、生态系统影响以及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等三大方面因素后的信用评级体系。建立绿色评级体系有以下以几个步骤:

 

      第一,对现有评级体系引入绿色因素或权重建立双评级体系。由于改造现有评级体系需要一个过程,对于传统的债权融资项目,可以在沿用现有评级体系的评级结果的基础上,同时考虑绿色因素或进行绿色加权,并行生成一个绿色评级结果,进行双评级尝试,并对绿色评级结果的升降进行财政补贴、信贷贴息或环保处罚。

 

      第二,针对绿色产业项目进行专项绿色评级。根据环保部、银监会、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绿色项目定义,建立绿色项目信用评级体系,为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项目的债权融资体系提供专项信用评级体系,包括评级标准、评级方法和评级应用。新建立的绿色评级标准和方法应与环保部专业评测结果以及相关评级与评价结果相结合,将环保评级纳入绿色信用评级体系。

 

      第三,建立统一共享的绿色征信平台。绿色征信是绿色评级的重要基础,可由主管部门牵头建立统一的绿色征信平台,对接环保部门、证券监管部门以及绿色信贷与债券发行平台,统一定期采集绿色相关项目及其公司主体的相关信息,为绿色评级等相关应用提供信息共享通道。

 

      三个具体实施方案

 

      在建立过程中,有三个具体的实施方案:

 

      第一,银行试点实施方案。在未来成立的绿色银行建设内部绿色信用评级标准。在已设立绿色金融相关业务的商业银行内部完善修订与之一致可比的绿色信贷评级。

 

      第二,评级机构试点实施方案。针对第三方评级机构,要根据绿色金融风险形成因素和过程进行分析,确定合理的实施范围、研发评级标准和方法、探讨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商业模式。

 

      第三,鼓励设立专业绿色评级机构。评级行业的主管机构为专业绿色评级机构的设立提供资格审核的便利,鼓励具有绿色评级能力的社会力量成立绿色评级机构,专门从事绿色征信与评级服务,为银行的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评级、绿色税收、绿色处罚与补贴等方面提供经济量化技术服务,并鼓励开展全球服务,建立绿色金融的国际标准。

 

      环境的污染与保护具有经济的外部性,往往难以以市场手段自发调节。只有将环境污染的负外部性转化为经济的内生成本,将环境保护的正外部性转化为经济的内生收益,才能利用市场规律,实现发展与保护的协调平衡。绿色评级正是将外部性因素实现经济内生化的量化手段,可以将企业对环境的污染通过量化评价转化为税收或处罚的量化成本,促使其采用防治手段减少或避免污染,将企业对环境的保护通过量化评价转化为奖励或补贴的量化收益,激励其保护环境与生态的行为。

 

      绿色评级涉及银行的绿色信贷业务、债券市场的信用评级业务以及绿色征信服务,并可与环保部门的奖励和处罚、绿色金融机构的基金和贴息、财税部门的资源税收和补贴等手段量化结合,成为调节污染与保护行为的经济金融手段的重要基础。


      本文摘编自《生态金融的发展与未来——2014年生态金融讨论会会议论文集》。11月25日至26日,生态金融讨论会由中国人民大学与中国金融学会主办,绿色金融工作小组、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与中国人民大学生态金融研究中心三家机构联合召开。会议邀请国内外专家学共同探讨"生态金融"的意义与发展,创造一个沟通和交流的平台,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合作,促进世界经济可持续发展并同时保证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欢迎关注人大重阳新浪微博:@人大重阳,微信公众号:rdcy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