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重阳网 刘志勤:社保基金亏损须有人担责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刘志勤:社保基金亏损须有人担责

发布时间:2014-07-04 作者: 刘志勤 

据报道,社保基金会在过去的三年中累计亏损69.53亿元。审计部门的公告中把这些亏损归结为技术失误,而非人为过错。审计署的公告建议社保基金会要研究构建面向市场,公开透明的信托贷款项目选择程序,提高后续管理水平等等。在有关的多家企业的审计报告中,对社保基金会的损失用词最轻、最柔,没有采用其它各家常用的“违规”二字。

      作者刘志勤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刘志勤,刊于2014年7月2日环球网。

 

      据报道,社保基金会在过去的三年中累计亏损69.53亿元。审计部门的公告中把这些亏损归结为技术失误,而非人为过错。审计署的公告建议社保基金会要研究构建面向市场,公开透明的信托贷款项目选择程序,提高后续管理水平等等。在有关的多家企业的审计报告中,对社保基金会的损失用词最轻、最柔,没有采用其它各家常用的“违规”二字。尽管社保基金会所造成的损失最大,对社会民众的影响也最大。


  前一段时间人们都在议论,社保资金缺口庞大,难以承受社会需求的压力。有人据此提出延迟退休的建议,希望借此缓解社保资金的压力。面对逐渐老龄化的社会,人们更加关注中国社保资金的安全和监管体制的健全,以便能够安度晚年。现在看来这个愿望有点悬。


  如何让社保资金保值或增值,是管理庞大的社保资金部门最重要的任务,因为社保资金的安全和充足是保持社会安定的关键基石,是保证国家经济健康平稳发展的底线,当好这个“大管家”真是责任重大,玩不得半点马虎。尤其是在当今各类“资本”横行,各种“理财”霸道的时刻,如何克制诱惑,提防上套,考验着主管官员的智慧和责任心。在中国这样的国家,我们可以支付任何一笔“学费”,以便学到和“资本”和“市场”相关联的知识与经验,但是唯独社保资金的管理是个只能赚,不能赔的责任,在这个领域,绝对不能抱有“付学费”的托词。因为中国的社保资金是民众的生命底线,我们决不能玩弄玄虚,让社保资金变得不再保险。


  当初有人建议把社保资金投资股市,以求较高的回报,立刻遭到许多人的质疑。但是没能说服那些一心想“支持”A股市场的官员,他们毅然决然地把大笔社保资金投入股市,然而市场的无情证明这个决策是错误,失当的。从目前审计资料来看,把社保资金投入股市,是个很不负责任的举措。但是,包括审计署在内,没有人指出谁应当对造成近70亿元巨亏承担具体责任。


  关注资本市场动向的人士早就注意到,社保资金数额巨大,是各方金融机构和投资,投机者窥视的“肥肉”。不久前银行和金融机构闹“钱荒”的时候,社保资金成为各路神仙朝拜的“财神”,许多人借机给社保资金“发财”出谋划策,其中最主要的建议就是分流投入股市。而事实证明,并将继续证明,把社保资金投资股市,是最不保险,最有风险的决策。


  有人说,把社保资金投入股市,属国家行为,所以不应该有哪个个人或机构承担责任。这个问题需要从法律层面加以厘清。如果继续没有个人问责制,可以肯定,社保资金还会继续遭遇同样的亏损,中国的安定大坝的基础继续会被损害。


  现在法官的终身问责制已经出台,金融机构贷款当事人追债问责制已经实施多年,为什么社保资金投资巨额亏损却无人担责,这显然是说不通的事情。尽管审计署的报告称:社保基金自营指数化投资的标的指数范围过窄,标的指数个数及开放式股票指数型公募基金产品市场规模有较大不同,造成社保基金收益受损。


  其实,这些解释是苍白无力的,因为无论从技术层面和政策层面分析,社保基金的亏损均无法解释人们心中的疑问:没有十分把握,为何动用社保资金投资?


  我们对于审计署定期公布审计结果已经有些麻木了,最主要是因为审计署公布的那些巨额亏损的企业,无人担责,那些“违规”消费和分钱得利的部门只是提出“整改”建议,没有采取任何法律措施。这是年年审计,年年重犯的原因。试想,那些“违规”的部委自己带头违规,如何可以教诲下级单位遵纪守法,所谓的上梁不正下梁歪,是不正之风无法根除的主因。 违纪、违规、违法,各有轻重,一切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加以判断,而今年审计署公布的涉及38个中央部门的报告可以提供执法的依据。其中最值得关注的就是涉及民生大事的社保基金亏损的案例,应当引起特别关注。


  因为保证社保资金的安全,影响到国家金融安定,安全的大局,它绝不仅仅是个简单的投资个案的金融问题。(欢迎关注人大重阳新浪微博:@人大重阳 ,微信公众号:rdcy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