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2-28 作者: 万喆
2015年,徐明去世、郭广昌“失联”等一系列新闻事件让政府与民营企业家间的关系接连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指责政府过度干预民企经营、政商过从甚密的人有之,批判民营企业家贪得无厌、见利忘义者也不在少数。
作者万喆系中国黄金集团首席经济学家,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本文刊于12月28日环球网。
2015年,徐明去世、郭广昌“失联”等一系列新闻事件让政府与民营企业家间的关系接连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指责政府过度干预民企经营、政商过从甚密的人有之,批判民营企业家贪得无厌、见利忘义者也不在少数。
中国的政商关系之所以持续受到非议,问题就在于当前许多传统行业的成功企业都脱胎于早期的国有资本、集体资本等。中国民企从无到有、从有到强,发生在最近三十年。它们的掌舵人,许多过去都与“体制内”有着极其紧密的关系,或者曾经就是“体制内”的人,通过市场发展和体制松绑,逐渐转为私有企业。
在改革之初,私营企业的“性质”还没有被社会全然接受,有着“体制内”的外衣庇护,也不失为一种暂时性的发展方式。但是这种政企混合的“基因”自然造就了政商不分的弊端。处于“体制外”的私营企业想要获得政策批准和优惠,也更需要求助于当地政府机构,这加重了政府对于自己在商界定位的错误观念,而相关法规显然并没有跟上时代的脚步。由于缺乏指引和限制,各种批复、配额等一时间造就了不少“官倒”。
不仅如此,随着国家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政府也强烈意识到,企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石之一,观念逐渐转变,行动也快步跟上。为了能够尽快搞活经济,政府对于企业的青睐、招揽、引进也不遗余力。努力的初衷是好的,但由于经济发展速度高于相应的法规制度建设,尤其是经济全球化、信息平面化等导致新概念、新事物层出不穷,经济动向也日新月异。这使得既有的法规条文更加显得陈旧过时、难以适用、缺乏可操作性。
这种形势下,经济发展需要政商关系的融洽无间,而政商关系的边界又模糊不清,政商关系异化则几乎成为了必然恶果。在近两年的反腐工作中,权贵、裙带资本被一一起底,也就无怪普通群众对于商业“大佬”的看法,都会多少停留在其背后的“靠山”上。这种看法又反向造成了现在的许多政府与企业不敢接触,怕“出事”,结果使得一些正常经济工作进展缓慢。事实上,政商关系平衡在国家和社会发展中至关重要。
政府既不是企业的“父母”,也不是企业的“附属”。企业的首要目标是经济利益,政府的目标则是包括经济在内的多重公共责任。政商关系的最终目标是市场繁荣,而这只能通过尊重市场规律,让企业有公平的竞争环境才能达到。政商关系问题并非我国独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商关系因其体制而更为密切,但这些国家的政府也在历史经验中不断总结,为这种必不可少的关系制定了较为详细、可遵守、可操作的法律规范。
依法治国地位的强化为我国政商关系指明了方向。只有完善相关领域法规,加大执行力度,才会使政府与企业既不能寻租腐败,也不用畏首畏尾。益,政府的目标则是包括经济在内的多重公共责任。政商关系的最终目标是市场繁荣,而这只能通过尊重市场规律,让企业有公平的竞争环境才能达到。政商关系问题并非我国独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商关系因其体制而更为密切,但这些国家的政府也在历史经验中不断总结,为这种必不可少的关系制定了较为详细、可遵守、可操作的法律规范。
依法治国地位的强化为我国政商关系指明了方向。只有完善相关领域法规,加大执行力度,才会使政府与企业既不能寻租腐败,也不用畏首畏尾。(欢迎关注人大重阳新浪微博:@人大重阳,微信公众号:rdcy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