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8-04 作者: 王衍行
据山东电视台报道,近日,在德州宁津县东旭合作社变身山寨银行非法吸储800万,目前已追回410万发还受害人。在高额利息的诱惑下,农民将自己几年辛苦攒下的钱,全都存进了东旭合作社。最近,河北农村合作社老板卷款跑路事件也时有发生,目前已有超3亿资金不知去向。办案民警坦言,此类案件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破获容易,但是追回资金难,好多都是案子破了,但是老百姓的钱财已经被犯罪嫌疑人挥霍一空,老百姓损失很大。
据山东电视台报道,近日,在德州宁津县东旭合作社变身山寨银行非法吸储800万,目前已追回410万发还受害人。在高额利息的诱惑下,农民将自己几年辛苦攒下的钱,全都存进了东旭合作社。
最近,河北农村合作社老板卷款跑路事件也时有发生,目前已有超3亿资金不知去向。办案民警坦言,此类案件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破获容易,但是追回资金难,好多都是案子破了,但是老百姓的钱财已经被犯罪嫌疑人挥霍一空,老百姓损失很大。
仔细盘点这些非法的合作社都存在的共同特点是所谓的高利息高回报。高高息诱惑下,不明真相的农民朋友很容易上当。有些非法的合作社的高息甚至高出了银行的5倍。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王衍行认为,与高额的回报率相对的,是一些合作社老板经营管理水平低下,防范风险的能力不足。无知者无畏,他们往往听天由命地控制风险,一旦出现巨亏,导致项目失败,整个合作社就崩盘了;更有一些合作社老板恶意诈骗资金,利用高息吸储搞“庞氏骗局”,欺骗投资者向虚设的企业投资,以后来投资者的钱作为快速盈利付给最初投资者以诱使更多人上当。
宁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闫岩说,这么多人受骗的原因,第一就是他打着农业合作社合法的幌子,第二就是高额的利息诱惑。
我国的合作社真正快速发展是在2006年新合作社法颁布后,对合作社实施注册登记制,办理登记不收取费用,市场准入门槛不高。合作社作为村民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服务对象为农民,由于农民需要集资买种子、化肥、农药等,资金互助的功能开始出现。
王衍行认为,合作社开展金融业务是非法的,但是,按照合作社法规,合作社成员出资、开展资金互助并不违法,正是如此,合作社有了巨大的操作空间。但在现实中,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发展偏离预期轨道。农村合作社吸收资金,显示出我国在金融监管方面的缺失,金融秩序的混乱。
王衍行觉得,农民要提高风险认知能力,防患于未然。通过提高风险辨别能力,把资金存到相对安全的银行;对于跑路事件引发的资金风险及实际损失,农民要运用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途径维权,同时还要降低清收的预期,提高资金损失的抗压能力,愿赌服输。
王衍行认为,事发地的党政部门应该切实发挥作用,按照“谁的孩子谁抱”的原则,提前及时介入。对于涉嫌投资诈骗的老板,司法部门要主动参与办案,力求把农民的损失降至最低。对由于经营不善导致跑路的老板,要晓之以理,使其主动积极还款。对于通过帮助可以走出困境的跑路老板,可以在老板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提供必要的帮助,使其走出困境。
王衍行分析,化解风险必须用能人、用重典。用能人才能找到化解风险的规律,四两拨千斤、事半功倍,对防止经济犯罪能起到震慑作用。用重典,就是要利用法律手段对资金诈骗分子进行严惩。在用重典方面,因为中国的金融风险已经初步暴露,如果治理风险浅尝辄止,起不到威慑和震慑作用,也难以取信于民、取得社会最广泛的支持、形成全社会的最广泛合力。(来源:中国山东网德州频道 欢迎关注人大重阳新浪微博:@人大重阳,微信公众号:rdcy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