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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针对跨国公司的反垄断“密集行动”?

发布时间:2014-08-07 作者: 人大重阳问答 

反垄断不只是法律问题,也是国际博弈行为。以往中国在经济领域处在弱势地位,因此在面对西方的“反倾销”、“反补贴”等借法律之名的贸易战行为时,只能被动防守。与此同时西方的跨国公司却在中国利用垄断定价权谋取暴利。反垄断亮剑是国家法律主权的体现,中国日渐增长的经济实力和全球市场地位帮助中国走出“有法不能依”的困境。

      问:奔驰等进口汽车品牌受到国家发改委反垄断调查,而此前类似调查已涉及微软、高通等信息产业巨头,如何看待针对跨国公司的“密集行动”?

 

      答:(1)跨国公司价格垄断现象反映中国长期以来缺失定价权,在国际竞争中处在被动地位。例如汽车行业中奥迪、宝马和梅赛德斯-奔驰等跨国公司通过垄断带来的自主定价权主导市场并控制汽车零部件销售,获得了丰厚利润,其中奔驰C级W204车型“零整比”系数高达1273%,即配件总价可买整车12辆。在通信领域,高通涉嫌在华滥用知识产权,通过价格手段剥削客户和消费者,排斥竞争、收取不合理的高额专利许可费。而微软则以“反盗版”为名,提高软件价格,垄断市场。反垄断的重拳出击表明中国市场的法治化进步,向建立成熟的市场经济体系迈出了重要一步。

 

     (2)通信领域反垄断也具有国家信息安全的重大战略意义。自斯诺登事件爆出后,美国利用信息技术优势监视世界成为了国际社会的重大议题。6月3日,《中国经济周刊》披露了美国情报部门与微软、谷歌等互联网巨头合作在华开展窃取机密合作,这进一步要求中国在信息安全领域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从政府部门禁用windows8.1,到赛门铁克和卡巴斯基被剔除出政府采购名单,都体现了中国对信息安全的重视度不断提高。

 

     (3)反垄断不只是法律问题,也是国际博弈行为。以往中国在经济领域处在弱势地位,因此在面对西方的“反倾销”、“反补贴”等借法律之名的贸易战行为时,只能被动防守。与此同时西方的跨国公司却在中国利用垄断定价权谋取暴利。反垄断亮剑是国家法律主权的体现,中国日渐增长的经济实力和全球市场地位帮助中国走出“有法不能依”的困境。经济竞争是当今国家间竞争的核心部分,价格控制与反控制无处不在,外国企业在中国的活动必须严格遵守中国法律。当代全球经济活动深入各国内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能够将其纳入国家法治框架,关键时刻敢于“亮剑”,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黄倩、余海洲执笔 欢迎关注人大重阳新浪微博:@人大重阳,微信公众号:rdcy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