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09 作者: 万喆
不仅如此,债务的“不透明”根源还在于政企关系的“不透明”。政府不仅仅承担了政府本身的债务信用,还承担了相关国有银行、国有企业等债务的信用风险,这种不清晰不明朗的关系,容易引发各种道德风险。尽管有相关法规予以禁止,但由于相应退出机制等缺位,事实上其不但不会在发生债务危机的时候受到“惩罚”,还可能因“连带关系”而受到保护,最后反而进一步冒进。
作者万喆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本文刊于8月6日中国经济导报。
债务危机,一般它指的是主权债务危机,主要是外债,就是一国政府以国家主权为担保,向其它国家、组织、机构等借贷的债务。中国素来勤于积累而厌恶举债。截至2016年3月末,中国全口径外债余额为88165亿元人民币,而且趋势还在下降,所以对于外债,中国没有债务危机。而国内债务也没有债务危机。如果说债务危机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丧失了信任,而形成的强制与无力清偿之间矛盾的危机,因而对内我们目前也没有这个危机。国内债务的结构也决定了这一点。从杠杆率上看,居民和民营企业的杠杆率都相对较低,高的是国有的杠杆率。债务人和债权人都是国有资本,相当于兄弟姐妹和父母的债务,总体而言,还不能说是个你死我活、不死不休的债务危机关系。
然而,没有债务危机不意味着不会因为债务而产生危机,债务会引发信用危机。债务本身就是个信用问题。当政府信用受到怀疑,债务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就大大提升,而危机发生的门槛则大大降低;但也并不是政府能力越大信用就越高。有些国家政府曾基于财政压力进行强制性借贷或者货币贬值,结果市场活力很低,投资意愿很弱,仍会引发债务和经济危机。因此,权力公开公正,市场更加透明,信用的效度才能达到最大。
当前中国债务状况仍然不够透明,不利于政府信用的形成,不利于政府财务体制的健全和债务管理的加强,不利于财政风险的预警,同时也不利于市场沟通和稳定。
不仅如此,债务的“不透明”根源还在于政企关系的“不透明”。政府不仅仅承担了政府本身的债务信用,还承担了相关国有银行、国有企业等债务的信用风险,这种不清晰不明朗的关系,容易引发各种道德风险。尽管有相关法规予以禁止,但由于相应退出机制等缺位,事实上其不但不会在发生债务危机的时候受到“惩罚”,还可能因“连带关系”而受到保护,最后反而进一步冒进。
在此状况下,道德风险就会演变成债务风险、信用风险,如果雪球越滚越大,最后就可能酿成信用危机下的系统性危机,从而引发效率危机。债务本身就是个效率问题。金融革命对于生产率、生产力造成了很大影响,并导致了生活水平、社会结构的变化,债务市场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货币兑换需求的增加而自然出现的。如果一国政府完全不举债,会抑制财政,市场效率低下。因此,我们所谈论的,不是有没有债务,而是怎么管理债务,让债务发挥最大效用。
机制上不顺畅,就难以保证效率。当前地方债务压力较大的重要原因是基建缺口。中国基础建设确实不足,但是一方面财政上中央和地方倒挂,地方上钱少建设任务却重;另一方面基建项目投资大时间长,但地方债务偿还期限却过短。于是长期资金错配、时间错配、资源错配,其根本是财力和事权不匹配、权责不对等。
权责不对等也会造成监管不足。地方举债机制不完善,没有提供合理的资金来源和融资渠道,还容易另辟蹊径、法外开恩,造成寻租和腐败。而监管制度建设落后,流于表面,债务的合理利用和规划也就谈不上高效。一方面债务使用效率不能保证。资金使用缺乏统筹安排和战略规划,结果产生了许多投资过剩,收益率过低。另一方面债务管理效率不能保证。很多地方没有债务管理机构。目前为止,有一些省都没有,更不用说下面的市和县。
长此以往,债务不少,却无法保证“好钢用在刀刃上”,投资效率低,偿还能力受限,资金追逐短期目标,实体经济非但不被灌溉反而被拖累,这就是效率危机,如果形成了恶性循环,也可能引发系统性危机。(欢迎关注人大重阳新浪微博:@人大重阳,微信公众号:rdcy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