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08 作者: 赵锡军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液,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格外重要。与之相应,对金融监管水平也提出更高要求,此次机构改革正是在这个背景下进行的。
受访者赵锡军系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联席院长、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本文转自3月7日新浪网。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7日公布,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金融”是此次机构改革的关键词,《方案》共有13条主要内容,其中6条与金融有关。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告诉长安街知事,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液,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格外重要。与之相应,对金融监管水平也提出更高要求,此次机构改革正是在这个背景下进行的。
中国银保监会 图源:视觉中国
《方案》提出,在中国银保监会基础上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中国证监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监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认为,这样有助于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确保更好将各类金融活动依法纳入金融监管,减少因为监管职责界定不清等导致的监管空白、监管标准不一或者重复监管等问题,通过科学的金融监管强化金融稳定保障,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娄飞鹏指出,从金融需求方面看,消费者金融需求综合化特点突出,需要综合金融服务。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统一监管下,有利于金融机构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更好满足实体经济的金融需求。
中国证监会 图源:视觉中国
至于为何将对证券业的监管保留由证监会负责,娄飞鹏分析,这有助于根据资本市场发展需要而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推动资本市场功能健全,发展直接融资。我国经济发展需要科技创新推动,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企业优势很突出,证监会单独监管证券业务,有助于推动资本市场发展进而推进科技创新等,实现创新发展。
赵锡军则指出,对银行业、保险的监管,主要是对相关金融机构业务的监管,而对证券业的监管,更多强调的是对证券市场、对供求双方交易行为的监管,二者有各自的要求和侧重点,存在一定的差异。
按照《方案》设计,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都将是国务院直属机构。娄飞鹏认为,这样一方面保持了二者的对等,更主要的是提高了它们的地位,让其有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有助于后续切实履行职责、做好金融监管。
《方案》中的一条重要内容是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过去,地方上既有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的派出机构,也有本地政府设立的金融监管机构。后者往往加挂金融工作局、金融办公室等牌子,除了履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外,还承担了一些发展、服务的功能,例如协调和推动本地企业上市等。
“这样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使其功能与定位存在模糊之处。从最近几年的经验中可以看到,这种情况导致了一定的风险积累,有必要做出改变。”赵锡军指出。
有鉴于此,《方案》提出,建立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为主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统筹优化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地方政府设立的金融监管机构专司监管职责,不再加挂金融工作局、金融办公室等牌子。赵锡军认为,这样将形成更加统一的监管体系,从中央到地方的金融监管机构专司其职、目标明确。
“梳理《方案》中有关金融的部分,其总体目标是一致的,即推动我国的金融监管更加法治化、规范化、高效化。”赵锡军说。
(欢迎关注人大重阳新浪微博:@人大重阳 ;微信公众号:rdcy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