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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锡军等:印花税减半征收是近期最重磅举措,可起到立竿见影效果

发布时间:2023-08-29 作者: 赵锡军 

印花税的政策调整是对市场实质性的利好,对活跃资本市场、提升投资者信心可以起到立竿见影效果的举措,具有鲜明的积极导向作用。

受访者赵锡军系中国人民大学财经金融副院长、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联席院长、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王晋斌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党委常务副书记。本文转自8月28日财联社,原标题为《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政策“组合拳”来袭!》(记者 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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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的政策调整是对市场实质性的利好,对活跃资本市场、提升投资者信心可以起到立竿见影效果的举措,具有鲜明的积极导向作用。


本文字数约3820字,阅读需要4分钟。


8月27日周末,财政部、证监会、三大交易所均官宣重大政策调整,其中主要包括印花税利好,包括IPO、再融资、两融、减持等政策,可谓四箭齐发。有市场人士称,“涨停的气氛已经烘托到这了”。


首先是财政部。为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财政部发布消息称,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紧接着,证监会也发布三则政策调整。


一是对优化IPO、再融资作出新的监管安排。


其中,根据近期市场情况,阶段性收紧IPO节奏,促进投融资两端的动态平衡;对于金融行业上市公司或者其他行业大市值上市公司的大额再融资,实施预沟通机制,关注融资必要性和发行时机;突出扶优限劣,对于存在破发、破净、经营业绩持续亏损、财务性投资比例偏高等情形的上市公司再融资,适当限制其融资间隔、融资规模。


此外,证监会引导上市公司合理确定再融资规模,严格执行融资间隔期要求。审核中将对前次募集资金是否基本使用完毕,前次募集资金项目是否达到预期效益等予以重点关注。严格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投向主营业务,严限多元化投资;房地产上市公司再融资不受破发、破净和亏损限制。


二是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


证监会表示,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上市公司披露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


同时,从严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东减持总量,引导其根据市场形势合理安排减持节奏;鼓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承诺不减持股份或者延长股份锁定期。据了解,证监会正在抓紧修改《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提升规则效力层级,细化相关责任条款,加大对违规减持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是对融资融券作出安排。


为落实证监会近期发布的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一揽子政策安排,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功能发挥,更好满足投资者合理交易需求,经证监会批准,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修订《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将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的融资保证金最低比例由100%降低至80%。此调整将自今年9月8日收市后实施。


对此,记者采访了首席经济学家、策略分析师、专家学者以及市场分析人士。在他们看来,一系列政策调整充分体现了中央对活跃资本市场的坚定态度和呵护股市的信心决心,释放了重大积极的政策信号。其中,本次印花税的降低有望进一步提升A股成交量,这也是活跃资本市场的前提。总体看,对资本市场充满信心。


关于印花税:


过半减征印花税可起到立竿见影效果


记者留意到,上一次对证券印花税的政策调整还是2008年内的两次,彼时是税率的调整,市场有着非常可观的反弹效果:2008年4月24日,证券交易印花税率由3%下调为1%%,提振上证综指大涨9.29%。又如,2008年9月19日,证券交易印花税由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提振上证综指大涨9.45%。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联席院长赵锡军告诉财联社记者,继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后,各大部委围绕投资端、融资端、交易端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协同发力。此次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可以算是一次最为重磅的提振信心的措施。从市场影响看,历次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政策调整均对资本市场形成很好的提振效果,尤其是最近2008年内两次对于印花税的调整,市场均有非常可观的反应。可以说,印花税的政策调整是对市场实质性的利好,对活跃资本市场、提升投资者信心可以起到立竿见影效果的举措,具有鲜明的积极导向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王晋斌同样认为,本次证券交易印花税过半减少征收,是实打实反映了中央政治局会议所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决心。他告诉财联社记者,本次印花税过半减免,力度较大,有助于降低交易的市场成本,有效向投资者传递信心。除此之外,印花税过半减免预计会产生联动作用,一方面,会产生一定的“赚钱效应”,对于消费等方面起到激励作用。另一方面,对市场主体而言,上市公司的净值会增加,企业融资条件、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改善。这些作用的效果发挥都将在后续的多个渠道途径释放出来,这值得期待。


银河证券研究院分析师高明称,从 1990 年至今,中国股票交易印花税共历经 12 次变化,其中上调 2 次、下调 7 次。2000 年后共对印花税做出 4 次调整,主要涉及税率高低和征收方式,调整主要政策目标是维系证券市场宏观稳定,每次对印花税的调整均可以带动短期交易情绪上升。从原理来说,主要是因为印花税下降有助于降低投资者成本,从而有利于促进市场成交规模。


财联社整理了A股历史上调整印花税后上证指数的表现:


1)1991年10月10日,印花税由6‰下调到3‰,这是我国证券市场史上第一次调整印花税。调整后大牛市行情启动,半年后,上证指数从180点飙升到1429点,涨幅接近7倍。


2)1997年5月12日,印花税由3‰上调到5‰。当天形成大牛市顶峰,此后沪指下跌500点。


3)1998年6月12日,印花税由5‰下调到4‰,调整后首个交易日,沪指收盘小幅上涨2.65%。


4)2001年11月16日,印花税由4‰下调到2‰,调整之后,沪指有过一段100多点的行情。


5)2005年1月23日,印花税再次下调,由2‰下调到1‰。调整后的1月24日,沪指收盘上涨1.73%。随后,A股引来波澜壮阔的一波三年的大牛市,上证指数在2007年10月达到历史高点6124点,至今仍未突破。


6)2007年5月30日,印花税由1‰上调到3‰,这是1997年以来10年间唯一的一次上调。值得注意的是,上调印花税的消息在5月29日深夜发布,这也造成5月30日当日大盘暴跌6.5%。可以说,当时的上证4334点实际上是政策顶,市场已经认为股市过热了!可是当时的市场非常疯狂,直到10月份中旬6124点才结束牛市。


7)2008年4月24日,印花税从3‰调整为1‰,调整后,沪指收盘大涨9.29%,大盘接近涨停。可以说,3000点是当时的第一次官方护盘,第一次政策底。


8)2008年9月19日,上证跌到1800点附近,第二次政策底出现,官方第二次护盘,证券交易印花税由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税率保持1‰。当天沪指创下史上第三大涨幅,收盘时上涨9.45%,两市个股全部涨停。大约1个月后,上证最低点1664点出现,市场底出现。大盘止跌回升,随着4万亿刺激政策的推出,到2009年8月,上证上涨到3400点上方,大盘翻倍。


关于两融业务:


融资保证金最低比例由100%降低至80%


近年来,融资融券业务稳健运行,交易机制持续优化,券商合规风控水平持续提升,投资者理性交易和风险防控意识明显增强。截至2023年8月24日,场内融资融券余额15678亿元,保证金比例维持较高水平,业务整体风险可控。


落实证监会近期发布的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一揽子政策安排,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功能发挥,更好满足投资者合理交易需求,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发布通知,修订《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将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的融资保证金最低比例由100%降低至80%。此调整将自2023年9月8日收市后实施。


有券商金融分析师告诉记者,在杠杆风险总体可控的基础下,适度放宽融资保证金比例,有利于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功能发挥,盘活存量资金。


可以看到,本次调整同时适用于新开仓合约及存量合约,投资者不必了结存量合约即可适用新的保证金比例。券商可综合评估不同客户征信及履约情况等,合理确定客户的融资保证金比例。投资者应当继续秉持理性投资理念,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合理运用融资融券工具。证监会将督促证券公司切实加强风险管理,做好投资者服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关于市场融资:


优化IPO、再融资作出新的监管安排


优化IPO、再融资的政策也在昨日落地。


其中,根据近期市场情况,阶段性收紧IPO节奏,促进投融资两端的动态平衡;对于金融行业上市公司或者其他行业大市值上市公司的大额再融资,实施预沟通机制,关注融资必要性和发行时机;突出扶优限劣,对于存在破发、破净、经营业绩持续亏损、财务性投资比例偏高等情形的上市公司再融资,适当限制其融资间隔、融资规模。


此外,证监会引导上市公司合理确定再融资规模,严格执行融资间隔期要求。审核中将对前次募集资金是否基本使用完毕,前次募集资金项目是否达到预期效益等予以重点关注。严格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投向主营业务,严限多元化投资;房地产上市公司再融资不受破发、破净和亏损限制。


关于减持: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


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上市公司披露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


同时,从严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东减持总量,引导其根据市场形势合理安排减持节奏;鼓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承诺不减持股份或者延长股份锁定期。据了解,证监会正在抓紧修改《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提升规则效力层级,细化相关责任条款,加大对违规减持行为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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