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明:加强基础理论研究 构建中国特色民法学体系
当下的中国,正在经历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等多重浪潮的机遇与挑战。民法学体系也正处在变革的风口上。我国正在编纂民法典,这项工作离不开民法理论体系的涵养与支持。对于民法研究者而言,走中国理论道路,构建中国特色民法学体系,是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我国广大民法学者应当立基于中国立场,在具体民法规则的建构和解释外,更多地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高科技发展带来的一系列民法学基础理论问题,从更基础的法理层面、哲学层面,去解答、解释和回应这些问题,为创立中国特色、世界领先的民法学理论体系而作出贡献。
作者王利明系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重阳金融研究院联席理事长,本文刊于11月21日《中国社会科学报》。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的民法学发展历程,中国民法学是一门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同呼吸、共命运的重要社会科学,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所迫切要求繁荣和发展的学科。经由数代民法学者的不懈努力,中国民法学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为中国经济发展、政治文明、法治发展和法学繁荣作出了重大理论贡献。
中国民法学的研究,已经走上了与中国社会同步发展的轨道。可以说,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法学理论体系正在繁荣发展中逐步形成,民法学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科学中的一门“显学”。与之相伴的,民法理论和实务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民法学界有重要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层出不穷。尤其是有志于投身民法事业的优秀青年学者众多,他们既有扎实的民法功底、缜密的学术思维、良好的问题意识,又有较高的外语水平,思维之严谨、研究之深入、掌握的信息之宽,都令人耳目一新。
在看到我国民法学过去几十年取得辉煌成就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认识到其不足之处。虽然近年来民法学研究成果数量众多,但是其中高质量的学术精品仍然很少,普遍存在原创性不足的缺陷:学者主编的作品较多,独著的成果较少;编译的作品较多,翻译的精品较少;粗放性的研究较多,深入实证性的研究较少。某些领域的研究发展过于缓慢。尽管有关司法考试、案例汇编等方面的著述以及教科书不少,但其数量与我国现有法学研究人员的数量相比,仍然显得单薄;尤其是对专门领域进行系统深入研究的专著更为缺乏。
民法的基础理论领域,是民法学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它构成了整个民法学制度建构的知识基础。这是因为,任何民法制度的具体设计,都必然涉及民法的理念与价值。在很多情况下,一种制度设计并不必然优于另一种制度设计。这就导致纯粹就制度来谈制度,无益于制度设计方案的最终选择。事实上,社会在进步,观念在更新,一套良好的法律制度必然要关注和契合其所立身社会的观念。不少民法学者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目前民法学界较为杰出的研究作品,其亮点不在于其对中西方民法制度中立法技术的熟稔,更为重要的是,其能够在这些具体制度的基础上,寻找到在背后起支配作用的社会价值观念。
当然,在民法的基础理论领域进行探索,本身就是一项极具风险的选择。原因在于,基础理论的创新,要求研究者具有深厚的法学素养和甘于“坐冷板凳”的勇气。而按照时下高校的科研评价体系,评价一个研究人员的成绩,主要看的是其著作和论文的数量而非质量。这就导致了不少原本有志于此的学者,离开了这片本应大师云集的领域,转入具体制度的研究。
值得欣慰的是,我国还有不少学者经受住了考验,甘于寂寞,始终在该领域孜孜不倦地探索、研究。他们开始对于一些西方民法学者所谓的理论通说发起了挑战,展示了中国民法学人的风采。让人记忆犹新的是在中国民法典编纂的进程中爆发的几次大型学术论战。这几次争论,几乎覆盖了民法基础理论的多数领域,如法学流派、民法的价值、民法的人性基础、民法与宪政等。关于其中某些问题,学术界已经达成共识,而有些问题则还有待于进一步讨论。关于这些问题的分析和讨论,非常有必要以专著的形式予以总结和呈现。
《民法引论》一书的出版,引发了民法学界的关注和讨论。这种关注和讨论,既是因为作者系统总结和整理了近年来民法学界的历次重大理论议题,更为根本的是,该书体现了中国民法学者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法学体系的一种努力和尝试。毕竟,发端于罗马的民法,在不同的时代和国度,呈现出不同的面貌。如果说,1804年《法国民法典》是19世纪风车水磨时代民法典的代表,1900年《德国民法典》是20世纪工业社会民法典的代表,那么今天我国要制定的民法典,应该成为21世纪互联网高科技时代民法典的代表。因此,我们不能简单照搬其他国家的法典规则,而是要充分回应这个时代的需求。
当下的中国,正在经历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等多重浪潮的机遇与挑战。民法学体系也正处在变革的风口上。我国正在编纂民法典,这项工作离不开民法理论体系的涵养与支持。对于民法研究者而言,走中国理论道路,构建中国特色民法学体系,是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我国广大民法学者应当立基于中国立场,在具体民法规则的建构和解释外,更多地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高科技发展带来的一系列民法学基础理论问题,从更基础的法理层面、哲学层面,去解答、解释和回应这些问题,为创立中国特色、世界领先的民法学理论体系而作出贡献。(欢迎关注人大重阳新浪微博:@人大重阳,微信公众号:rdcy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