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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乃武中国宏观经济理论优秀成果奖”评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8 作者: 人大重阳 

为了铭记胡乃武教授为中国宏观经济理论发展和人才培养所做出的杰出贡献、赓续胡乃武教授的学术思想和教育精神,推动和繁荣中国宏观经济理论发展,“纪念胡乃武教授教育基金”支持设立“胡乃武中国宏观经济理论优秀成果奖”。

本文转自4月5日“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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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公告


胡乃武教授(1934.5-2021.6)是我国杰出的经济学家和教育家、新时期国民经济学学科的开拓者之一、中国宏观经济管理理论体系的重要构建者,对我国从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做了积极的理论探索。胡乃武教授一生热爱党和国家,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矢志于治学报国,始终把学术研究、教书育人与国家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胡乃武教授胸怀宽广,淡泊名利,甘为人梯,提携后人,为新中国经济建设与理论研究培育了一大批杰出人才。


为了铭记胡乃武教授为中国宏观经济理论发展和人才培养所做出的杰出贡献、赓续胡乃武教授的学术思想和教育精神,推动和繁荣中国宏观经济理论发展,“纪念胡乃武教授教育基金”支持设立“胡乃武中国宏观经济理论优秀成果奖”。



评选标的时间和范围


评选标的为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新时期以来中国学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表的论文和出版的专著。评选范围:针对宏观经济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立足学术前沿、富有创新性、写作规范、逻辑清晰、论证有力的研究成果,特别鼓励能够有效解释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与独特经验的研究成果。



评选要求


1.参选作品须有正确的政治立场,遵循学术规范、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2.参选作品应立足于中国宏观经济领域学科前沿,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在宏观经济学领域对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有积极贡献。


3.参选作品须推理严密、逻辑性强、文字表达准确流畅。



评奖工作程序


1. “胡乃武中国宏观经济理论优秀成果奖”由该奖评审委员会每两年评选一次。


2. 评选年度春季启动评选活动,采取“推荐+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遴选。


3. 参选成果申报截止日期为评选年度的6月30日,作者需要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纸质本2份及电子版,电子版发至邮箱jinianhunaiwu@163.com。


4. 评审委员会在评选年度审议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出获奖作品。获奖名单将公示一个月,如无异议,报教育基金会备案。


5. 在评选年度的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宏观经济年度论坛上举行颁奖仪式,向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证书。


评选工作由“胡乃武中国宏观经济理论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实施。申请评奖不收取任何费用。



评奖数量与奖金标准


每届奖励论文2-3篇、专著1-2部。


优秀论文每篇5万元,优秀学术专著每部10万元。



本细则由“纪念胡乃武教授教育基金”理事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10—82509078


E-mail:


jinianhunaiwu@163.com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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