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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元春:以开发性金融支持棚改 挑起城镇化融资大梁

发布时间:2014-04-08 作者: 刘元春 

在新型城镇化提出以来,中央多次强调进一步发挥开发性金融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作用。棚户区改造资金投入大、回报周期长、盈利前景不明确,特别是在2013年到2017年推进1000万套棚户区改造的基础上,今后一个时期还要着重解决好现有“三个1亿人”问题,其中包括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建设任务十分艰巨,亟须有成本相对较低、稳定的融资来源作为保障。

     “国开行将成立独立的住宅金融事业部,把现有的棚改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贷款划入事业部统一管理。”4月3日,国开行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如此表示。


  国开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住宅金融事业部将发挥国开行规划、开发、评审、筹资、风控、信贷管理等整体优势和系统支持,建立协同高效、专业运作的运行机制,包括单独的授信评审体制、会计核算体系、绩效考核机制等。

 
  4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由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专门机构,实行单独核算,采取市场化方式发行住宅金融专项债券,向邮储等金融机构和其他投资者筹资,鼓励商业银行、社保基金、保险机构等积极参与,重点用于支持棚改及城市基础设施等相关工程建设。


  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当前要发挥好现有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城镇化中的重要作用,同时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究竟是重新设立,还是由职能接近的国家开发银行承担,一时间成为关注的焦点。

 
  实际上,在新型城镇化提出以来,中央多次强调进一步发挥开发性金融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作用。棚户区改造资金投入大、回报周期长、盈利前景不明确,特别是在2013年到2017年推进1000万套棚户区改造的基础上,今后一个时期还要着重解决好现有“三个1亿人”问题,其中包括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建设任务十分艰巨,亟须有成本相对较低、稳定的融资来源作为保障。


  “由国开行成立专门机构支持棚改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基础、易操作、成本低、见效快。”国开行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数据显示,国开行去年发放城镇化贷款9968亿元,接近全行当年人民币贷款发放的三分之二。发放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1060亿元,同比增长36%;发放铁路项目贷款超过1000亿元。而今年国开行的业务重点依然是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产业结构调整等战略重点。


  此前也有不少声音倾向于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设计升级为住房保障银行这一政策性金融机构。但也有多位业内人士称,不如把建立新机构的资金作为补贴,让现有的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金融机构去做,“市场化手段很多,并非只有设立新机构。”

  国开行董事长胡怀邦也曾提出,多年来国开行在支持城镇化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也是当前推进新型城镇化最现实的金融平台,今后国开行每年确保60%以上的贷款投向新型城镇化领域。话里透露,国开行对承担支持城镇化建设的职能“当仁不让”。


  不过,至于是否还会再设立住房保障银行,国开行方面并未给予回应。


  “不排除再设立一家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可能。”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元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但未来国开行最重要的业务是支持城镇化,这个经营方向得到进一步明确。”


  国开行表示,在职能定位上,国开行住宅金融事业部向上对接国家住宅政策、规划,向下深化与地方政府的合作,横向发挥对商业银行和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棚改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刘元春分析,国开行设立的该事业部应该比其他业务部门级别要高一些,因为要单独核算,风险控制方式,资金来源方式都有一定的特殊性。


  “住宅金融事业部将依托国开行整体优势和中长期投融资特点,发挥开发性金融市场建设、制度建设和融资融智的功能,建立事业部权责利相结合的经营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实现住宅金融业务的集约化、专业化管理和长期可持续发展。”国开行称。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针对新型城镇化涉及的巨量资金需求,国务院4月2日的常务会议给出的解决办法是发行“住宅金融专项债券”,向邮储等金融机构和其他投资者筹资,同时社保基金、保险机构等也可积极参与。


  民生证券债券研究员曹又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加快棚户区改造,可以有力地拉动投资、促进消费,是今年稳增长的重要手段。“今年稳增长不再依赖放松总量政策。一方面,货币政策的整体放松不容易引导资金流向,容易再次造成局部泡沫和物价压力;另一方面,经济下行过程中财政收入恐增长乏力,依靠积极财政的话,资金来源空间不大。”


  此前,关于如何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胡怀邦就曾撰文称,可通过设立专项贷款、专项基金和专项债券等配套政策,弥补政府投资特定项目的资本金以及地方配套资金的阶段性缺口。


  “采取发行专项债券的方式进行融资调和了两方面矛盾,并且可以起到稳增长的目的。”曹又丹说。


  业内分析认为,从债券用途来看,该专项债券主要用于棚改、基建等工程,与铁道债功能类似;从参与机构来看,主要为邮储、商业银行、社保基金、保险机构等配置型机构,与商业银行次级债券的持有人结构类似。

 
  国开行表示,将按照国家棚户区改造及相关工程建设规划和资金需求,根据每年工作安排,确定“住宅金融专项债券”发行规模。


  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时指出,“要努力降低资金成本”。对此,曹又丹表示,以前房地产、基建等发了很多非标,成本比较高,后续债务要滚动,压力很大。而降低融资成本不意味着无风险利率中枢的下移,只是融资方式的改变。


  “从非标转到标准债权的发行,省去了中间转通道、转信托的环节,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加上国家信用隐性担保,成本就降下来了。”曹又丹说,“采取市场化的方式发行,其利率必须要经市场认可。预计住宅金融专项债券的合理定价应该类似于铁道债和商业银行次级债,高于国开债。”

 

       (刘元春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 来源:金融时报 欢迎关注人大重阳新浪微博:@人大重阳 ,微信公众号:rdcy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