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15 作者: 刘英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对“财会造假”“监督无力”的指责不断。为应对危机对国际会计准则的挑战,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于2009年11月颁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IFRS9)。新规简化了资产分类,即从原来的交易性资产、可供出售投资、持有到期时资产、贷款及应收款4大类变为摊余成本、公允价值两大分类,并且从2013年开始执行。
受访者刘英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合作研究部主任、研究员,本文转载于12月14日经济参考报。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对“财会造假”“监督无力”的指责不断。为应对危机对国际会计准则的挑战,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于2009年11月颁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IFRS9)。新规简化了资产分类,即从原来的交易性资产、可供出售投资、持有到期时资产、贷款及应收款4大类变为摊余成本、公允价值两大分类,并且从2013年开始执行。
借鉴IFRS9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需要,中国财政部修订了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三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
对于实施新准则的时间表,财政部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鼓励企业提前执行。
在疫情全球大流行之际,大多数企业经营遭遇困难,风险水平的升高,对财务报告产生的影响不容忽视。现在是非上市企业实施新准则的最佳时机吗?围绕这一话题,中新社国是论坛举办专题研讨会,与会专家们认为,实施新准则是大势所趋,但同时也提出了延缓实施的建议。
财政部原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表示,发展市场经济,除了国内市场统一,还要对接国际大市场,拥抱全球化、财务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意味着,中国可以和其他经济体凝聚新共识。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财务会计系副主任何顶相信,实施新准则是大势所趋,疫情的影响是短期的,会计准则要立足长远,从长远来看,必须实施新准则。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表示,会计准则跟国际准则接轨需要考虑时机的问题,“不反对这个方向,但是要有一个稳妥的前进策略。”
中国银行业协会总监、财务会计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艾亚萍介绍,中国银行业协会2020年8月对700余家中小银行、村镇银行进行了问卷调查,15%的机构已完成转换工作,53%的机构已开始步入实施准备阶段,26%的机构已计划但尚未实施,6%机构对准则转换尚未计划。根据调研,40.68%的机构表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按期推进转换工作;37.57%的机构担心会计准则转换对监管等各项指标带来较大影响。
中国银行业协会财务会计专业委员会建议相关部门,充分考虑银行业实际情况,给予非上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部分确有困难的机构)延期1至2年执行新准则的过渡安排。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刘英认为,延缓新的会计准则实施很有必要。其一,疫情形势仍存在不确定性,疫情防控预计仍将持续至少一两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在此背景下,全球供应链产业链存在挑战,如服务业、旅游业、航运业、航空业等仍处泥潭。如果明年初实施新的会计准则,这或给上述企业增加资金流动性压力,尤其是中小微企业、中小银行会面临资本充足率不足等挑战。其二,一些企业仍受疫情影响,立即实施新会计准则或将增加企业负担,影响其还贷能力、偿债能力,进而会使金融业如银行业、信贷业等出现不良贷款率提升和坏账等情况。设置政策缓冲期有助于经济稳健复苏,更好地防控金融风险,促进中小金融机构和企业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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