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25 作者: 刘锦涛
未来随着CCER市场的重启,林业碳汇、碳账户等自愿碳减排行为,在符合相关方法学的基础上,有望被认定成为CCER份额从而可在全国碳市场销售,这些自愿减排项目获得了变现渠道,也就为其背后的金融支持创造了必要条件。
受访者刘锦涛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研究员。本文转自7月22日中国经营网,原标题为《全国碳市场启动两年 金融机构候场碳交易》。
未来随着CCER市场的重启,林业碳汇、碳账户等自愿碳减排行为,在符合相关方法学的基础上,有望被认定成为CCER份额从而可在全国碳市场销售,这些自愿减排项目获得了变现渠道,也就为其背后的金融支持创造了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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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落实我国“双碳”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全国碳市场”)于2021年7月16日正式上线交易,如今已落地两周年。全国碳市场扩容的呼声也日益增加。
同时,7月17日,结合第一个履约周期全国碳市场实际运行经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21、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清缴通知》”),其中提到,组织开展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抵销配额清缴。
业内人士认为,CCER市场的重启,有望给过去无法产生收益的多种自愿减排行为带来经济效益,从而为金融支持提供变现渠道。
金融机构等待直接参与碳市场时机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7月19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累计成交量2.40亿吨,累计成交额110.37亿元;截至2022年7月19日,全国碳市场CEA累计成交量1.94亿吨,累计成交额84.93亿元。
全国碳市场稳定运行的背后,离不开金融机构的参与。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研究员刘锦涛告诉记者,在全国碳市场运行的第二年,随着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碳金融产品》行业标准,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为首批和后续将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企业提供更多的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刘锦涛指出,我国碳价相对低于国际水平,几乎只有欧盟的十分之一,需要不断挖掘全国碳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扩大更多行业主体对全国碳市场的价值认可。“当前全国碳市场正处于发展初期,保障全国碳市场初期的平稳健康发展应予以优先考虑,同时还有不少高排放行业有待纳入全国碳市场之中,因此不应过早地开放金融机构直接参与碳交易。在此基础上,银行等金融机构目前可以通过为全国碳市场主体提供碳金融服务的方式参与全国碳市场,而当下的主要制约因素在于碳排放等环境信息披露的整体质量,对环境影响予以科学的量化评估有助于金融机构对碳市场和碳交易提供较为精准的风险评估和资产定价。”
布局CCER重启机遇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碳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CCER重启信号渐明。
7月17日,结合第一个履约周期全国碳市场实际运行经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了《清缴通知》,其中提到,组织有意愿使用CCER抵销碳排放配额清缴的重点排放单位抓紧开立账户,尽快完成CCER购买并申请抵销,抵销比例不超过对应年度应清缴配额量的5%。对第一个履约周期出于履约目的已注销但实际未用于抵销清缴的CCER,由重点排放单位申请,可用于抵销2021、2022年度配额清缴。
在此之前,针对CCER重启已有密集政策出台。如7月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5月,北京绿交所公布全国温室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及交易系统安全测试服务项目成交结果;6月,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项目初步验收。
刘锦涛告诉记者,CCER的重启为市场提供了多样化的碳减排资产投资选择,从而银行有更多机会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且参与CCER交易使银行能够积极参与碳减排和可持续发展,履行社会责任。
除碳金融产品、绿色融资、CCER等业务之外,刘锦涛认为,银行参与全国碳市场可能会面临一些新机会和发展趋势。例如,随着全国碳市场交易数据的积累,银行可以开发全国碳市场数据管理平台,提供全国碳市场趋势分析、市场预测等服务,帮助企业做出更明智的全国碳市场决策,为投资者提供全方位的全国碳市场信息服务;一些银行可能会成立专门的碳金融部门,专注于全国碳市场融资支持或投资顾问咨询业务,以更好地发挥金融机构在碳减排和可持续发展领域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