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9-08 作者: 刘戈
上月24日,美国三大股指期货在股市开盘前交易时重挫,触发熔断机制,未出现恐慌性下跌。国内市场人士由此普遍呼吁设计中国股市的熔断机制。上交所、深交所、中金所昨晚发布公告称,拟在保留现有个股涨跌幅制度前提下,引入指数熔断机制。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当晚还联合发文,明确从本月8日起,个人持上市公司股票超1年,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作者刘戈系央视财经频道评论员、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本文刊于9月8日《环球时报》。
上月24日,美国三大股指期货在股市开盘前交易时重挫,触发熔断机制,未出现恐慌性下跌。国内市场人士由此普遍呼吁设计中国股市的熔断机制。上交所、深交所、中金所昨晚发布公告称,拟在保留现有个股涨跌幅制度前提下,引入指数熔断机制。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当晚还联合发文,明确从本月8日起,个人持上市公司股票超1年,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所谓熔断机制,就是在股票交易中安装“保险丝”,一旦交易的“电流”出现大幅波动,“保险丝”被熔断,交易被停止。从技术角度分析,电子计算机支撑的程序化交易和羊群心理是导致股市崩盘的主要原因。程序化交易令大宗的股票交易和期指交易可同时买卖,形成恶性循环,令股价加速下挫,而下挫的股价又令程序更大量地抛售股票。若任由股指下跌,这种由机器操作的交易方式很快会将交易价格拉入谷底。证券市场的羊群效应十分明显。一旦市场出现恐慌性下跌,股民的非理性将会被迅速激发。
美国现行熔断机制源于1987年10月19日的全球股市暴跌,当日道琼斯指数下跌22.61%。刚上任不久的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果断救市,股市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恢复元气。
中国证券市场1996年12月开始实施的涨跌停板制度本身就是一种简易版的熔断制度。按照这一制度规定,除上市首日之外,股票在一个交易日内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该制度让投资者充分消化市场信息,给上市公司和股东之间一个沟通的时间,防止市场或某一产品非理性的大幅波动,对维护市场稳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交易产品种类和工具的增多,涨跌停板制度已不能应对证券市场大幅波动,设计更加科学有效的熔断机制已成当务之急。
熔断机制和涨跌停板制度的最大不同在于对市场波动反应的精准程度。熔断机制可在必要时直接停止交易。在刚刚过去的中国股市剧震中,出现了数次千股跌停的场面。熔断机制若存在,将在众多股票毫无依据地快速下跌时稳住大盘。
事实上,发达国家早已认识到市场失灵是证券交易的常态,过分依赖和迷信所谓“市场化手段”的后果是错失对市场干预的最合适切入点。此次证监会自认“监管不适应”,在笔者看来就是不适应在这一点上。
此次对熔断机制的研究和推出将进一步确立对股市干预的方法和路径,及时遏制股市的暴涨暴跌,有利于股市长期健康发展。(欢迎关注人大重阳新浪微博:@人大重阳,微信公众号:rdcy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