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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冰洋:顾炎武《郡县论》的“本味”

发布时间:2023-03-06 作者: 吕冰洋 

自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中国在央地关系安排上整体实行郡县制架构,这种架构对保持国家的大一统发挥了巨大作用,也发挥出很好的治理效能。但是它先天存在着一些严重弊端。为此,自秦之后,关于郡县制改革的思考就常常流露在历代文人的笔端。

作者吕冰洋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财政系主任,中国人民大学财税研究所执行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本文刊于2023年3月3日人大财税研究所


自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中国在央地关系安排上整体实行郡县制架构,这种架构对保持国家的大一统发挥了巨大作用,也发挥出很好的治理效能。但是它先天存在着一些严重弊端。为此,自秦之后,关于郡县制改革的思考就常常流露在历代文人的笔端。明末清初天下巨变之时,汉族知识分子的沉痛无以复加,鼎革不但意味着改朝换代,而且是异族入主华夏,剃发易服暗示着中华文化根基有动摇的危险。同时,短暂的换代期也出现了历史上难得一见的思想钳制放松时期,学者们可以畅所欲言。顾炎武等在家国剧变之际,开始深入思考中国郡县制度的利弊和未来改革方向。其情、其思、其悟,正如鲁迅《墓碣文》所说的“抉心自食,欲知本味”,这为历史留下了宝贵的思考结晶:“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这是一个具有历史穿透力的央地关系解决方案,顾炎武十分自信地说,要是后世帝王想“厚民生,强国势”,一定会采纳他的建议的。然而,在当时情景下,仍如鲁迅所说,“创痛酷烈,本味何能知?”“寓封建于郡县”的“本味”,需要随着经济社会条件的变化而丰富和调整,顾炎武思想需籍当代社会科学知识予以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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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县论一


“郡县论一”提出改革央地关系的总体设想:“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论中指出郡县制先天存在的三大问题:过度集权、过多监察、地方领导执政目标唯上不唯下。这些问题会导致地方治理的低效。


知封建之所以变而为郡县,则知郡县之敝而将复变。然则将复变而为封建乎?曰,不能,有圣人起,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而天下治矣。盖自汉以下之人,莫不谓秦以孤立[2]而亡。不知秦之亡,不封建亡,封建亦亡;而封建之废,固自周衰之日[3]而不自于秦也。封建之废,非一日之故也,虽圣人起,亦将变而为郡县。方今郡县之敝已极,而无圣人出焉,尚一一仍其故事,此民生之所以日贫,中国之所以日弱而益趋于乱也。何则?封建之失,其专在下[4];郡县之失,其专在上[5]。古之圣人,以公心待天下之人,胙[6]之土而分之国;今之君人者[7],尽四海之内为我郡县犹不足也,人人而疑之,事事而制之,科条文簿[8]日多于一日,而又设之监司[9],设之督抚[10],以为如此,守令[11]不得以残害其民矣。不知有司[12]之官,凛凛焉救过之不给,以得代为幸,而无肯为其民兴一日之利者,民乌[13]得而不穷,国乌得而不弱?率[14]此不变,虽千百年,而吾知其与乱同事,日甚一日者矣。然则尊令长之秩[15],而予之以生财治人之权,罢监司之任,设世官[16]之奖,行辟属[17]之法,所谓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而二千年以来之敝可以复振。后之君苟欲厚民生,强国势,则必用吾言矣。


郡县论二


“郡县论二”设计改革方案:提高县行政品级,县令无任期限制,县级行政自主,上级政府行使监察权,根据县级治理效果决定县级官员升迁或免职,县以上政府机构大幅度消减。该方案在县以上保留郡县制特点,在县以下体现自治特点,可以说是“寓分权于集权”式的方案


其说曰:改知县为五品官,正其名曰县令。任是职者,必用千里以内习其风土[18]之人。其初曰试令,三年,称职,为真;又三年,称职,封父母;又三年,称职,玺书[19]劳问;又三年,称职,进阶[20]益禄,任之终身。其老疾乞休者,举子若弟代;不举子若弟,举他人者听;既代去,处其县为祭酒[21],禄之终身。所举之人复为试令。三年称职为真,如上法。每三四县若五六县为郡,郡设一太守,太守三年一代。诏遣御史巡方[22],一年一代。其督抚司道悉罢。令以下设一丞[23],吏部[24]选授。丞任九年以上得补令。丞以下曰簿[25]、曰尉[26]、曰博士[27]、曰驿丞[28]、曰司仓[29]、曰游徼[30]、曰啬夫[31]之属,备设之,毋裁。其人听令自择,报名于吏部;簿以下得用本邑人为之。令有得罪于民者,小则流[32],大则杀;其称职者,既家于县,则除其本籍。夫使天下之为县令者,不得迁又不得归,其身与县终,而子孙世世处焉。不职者流,贪以败官者杀。夫居则为县宰,去则为流人,赏则为世官,罚则为斩绞,岂有不勉而为良吏者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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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县论三


“郡县论三”指出,县级自治后,上级政府就毋须对县级行政进行过多监察,只需考察县级整体治理效果即可(注:当代政治可以轻易解决这个问题,由当地人大由选票决定主政官员的去留)。就像是养马,只需观察马养的好坏,而不须对养马细节进行监督,这样会大幅度削减监察队伍。


何谓称职?曰:土地辟,田野治,树木蕃[33],沟洫修,城郭固,仓廪实,学校兴,盗贼屏,戎器完,而其大者则人民乐业而已。夫养民者,如人家之畜五牸[34]然:司马牛者一人,司刍豆[35]者复一人,又使纪纲之仆[36]监之,升斗之计必闻之于其主人,而马牛之瘠也日甚。吾则不然。择一圉人[37]之勤干者,委之以马牛,给之以牧地,使其所出常浮[38]于所养,而视其肥息[39]者赏之,否则挞之。然则其为主人者,必乌氏[40]也,必桥[41]姚也。故天下之患,一圉人之足办,而为是纷纷者也。不信其圉人,而用其监仆,甚者并监仆又不信焉,而主人之耳目乱矣。于是爱马牛之心,常不胜其吝刍粟之计,而畜产耗矣。故马以一圉人而肥,民以一令而乐。


郡县论四


“郡县论四”指出,改革会促使县政府的执政以提高当地居民满意度为标准,并且由于县级单位较小,不用担心县的权力过大影响到政治稳定。


或曰:无监司,令不已重乎?子弟代,无乃专乎?千里以内之人,不私其亲故[42]乎?夫吏职之所以多为亲故挠[43]者,以其远也。使并处一城之内,则虽欲挠之而有不可者。自汉以来,守乡郡者多矣。曲阜之令鲜以贪酷败者,非孔氏之子[44]独贤,其势然也。若以子弟得代而虑其专,蕞尔[45]之县,其能称兵以叛乎?上有太守,不能举旁县之兵以讨之乎?太守欲反,其五六县者肯舍其可传子弟之官而从乱乎?不见播州[46]之杨传八百年,而以叛受戮乎?若曰:无监司不可为治,南畿十四府四州何以自达于六部乎?且今之州县,官无定守,民无定奉,是以常有盗贼戎[47]翟之祸,至一州则一州破,至一县则一县残,不此之图,而虑令长之擅,此之谓不知类[48]也。


郡县论五


“郡县论五”指出,扩大县级自主权会激发县级官员守护家园的责任感,这看似增强了当地官员的私心,但也正是这私心会达到天下大治的效果。


天下之人各怀[49]其家,各私[50]其子,其常情[51]也。为天子为百姓之心,必不如其自为,此在三代以上已然矣。圣人者因而用之,用天下之私,以成一人之公而天下治。夫使县令得私其百里之地,则县之人民皆其子姓[52],县之土地皆其田畴[53],县之城郭[54]皆其藩垣[55],县之仓廪[56]皆其囷窌[57]。为子姓,则必爱之而勿伤;为田畴,则必治之而勿弃;为藩垣囷窌,则必缮[58]之而勿损。自令言之,私也,自天子言之,所求乎治天下者,如是焉止矣。一旦有不虞之变[59],必不如刘渊、石勒、王仙芝、黄巢之辈,横行千里,如入无人之境也。于是有效死[60]勿去之守,于是有合从缔交[61]之拒,非为天子也,为其私也。为其私,所以为天子也。故天下之私,天子之公也。公则说,信则人任焉。此三代之治可以庶几[62],而况乎汉、唐之盛,不难致也。


郡县论六


“郡县论六”指出,“寓封建于郡县”的方案会大大降低行政运转成本,并且激发县级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今天下之患,莫大乎贫。用吾之说,则五年而小康[63],十年而大富。且以马言之:天下驿递[64]往来,以及州县上计京师,白事司府,迎候上官,递送文书[65],及庶人在官所用之马,一岁无虑百万匹,其行无虑万万里。今则十减六七,而西北之马赢不可胜用矣。以文册言之:一事必报数衙门,往复驳勘[66]必数次,以及迎候[67]、生辰、拜贺之用,其纸料之费率[68]诸民者,岁不下巨万。今则十减七八,而东南之竹箭不可胜用矣。他物之称是者,不可悉数。且使为令者得以省耕敛,教树畜[69],而田功[70]之获,果蓏[71]之收,六畜[72]之孳[73],材木之茂,五年之中必当倍益。从是而山泽[74]之利亦可开也。夫采矿之役,自元以前,岁以为常,先朝所以闭之而不发者,以其召乱也。譬之有窖金焉,发于五达之衢,则市人聚而争之;发于堂室之内,则唯主人有之,门外者不得而争也。今有矿焉,天子开之,是发金于五达之衢[75]也;县令开之,是发金于堂室[76]之内也。利尽山泽而不取诸民,故曰此富国之筴[77]也。


郡县论七


“郡县论七”指出,改革可以考虑扩大县级财政自主权,不要使得县财政出现困难。如果县财政收入不足支出需要,可以通过转移支付予以解决。


法之敝也,莫甚乎以东州之饷,而给西边之兵,以南郡之粮,而济北方之驿。今则一切归于其县,量其冲僻[78],衡其繁简,使一县之用,常宽然有余。又留一县之官之禄,亦必使之溢于常数,而其余者然后定为解京之类。其先必则壤定赋[79],取田之上中下,列为三等或五等,其所入悉委县令收之。其解京曰贡、曰赋:其非时之办,则于额赋[80]支销,若尽一县之入用之而犹不足,然后以他县之赋益之,名为协济。此则天子之财,不可以为常额。然而行此十年,必无尽一县之入用之而犹不足者也。


郡县论八


“郡县论八”指出,郡县制下流官制度设计,容易产生官吏分途、“官无封建而吏有封建”的局面,“寓封建于郡县”改革将使得这个局面不复存在。


善乎叶正则[81]之言曰:「今天下官无封建而吏有封建。」州县之敝,吏胥[82]窟穴[83]其中,父以是传之子,兄以是传之弟。而其尤桀黠[84]者,则进而为院司之书吏,以掣州县之权,上之人明知其为天下之大害而不能去也。使官皆千里以内之人,习其民事,而又终其身任之,则上下辨而民志定矣,文法除而吏事简矣。官之力足以御吏而有余,吏无所以把持其官而自循其法。昔人所谓养百万虎狼于民间者,将一旦而尽去,治天下之愉快,孰过于此!


郡县论九


“郡县论九”指出,“寓封建于郡县”的方案会激发读书人报效乡梓的责任感,读书人不再眼光一味盯着向上爬,官本位意识也随之大大降低,最终达到人尽其材,材尽其用效果。


取士之制,其荐之也,略用古人乡举里选[ 85]之意;其试之也,略用唐人身言书判[86]之法。县举贤能之士,间岁[87]一人试于部。上者为郎,无定员,郎之高第[88],得出而补令;次者为丞,于其近郡用之;又次者归其本县,署为簿尉之属。而学校之设,听令与其邑之士自聘之,谓之师不谓之官,不隶名于吏部。而在京,则公卿以上仿汉人三府[89]辟召之法,参而用之。夫天下之士,有道德而不愿仕者,则为人师;有学术才能而思自见于世者,其县令得而举之,三府得而辟之,其亦可以无失士矣。或曰:间岁一人,功名之路无乃狭乎?化天下之士使之不竞于功名,王治之大者也。且颜渊不仕,闵子辞官,漆雕未能,曾皙异撰,亦何必于功名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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