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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喆:中国绿色金融何以“后来居上”?

发布时间:2016-09-19 作者: 万喆 

在国家和各界的大力支持和推广下,绿色金融在中国发展迅速。中国是全球三个建立了“绿色信贷指标体系”的国家之一,是第一个由政府支持的机构发布本国绿色债券界定标准的国家。“绿色金融”越来越受到国内众多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的认同。

  作者万喆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本文刊于9月2日新浪网。


  绿色金融刻不容缓


  经过三十年的高速发展,中国已进入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随着自身体量、国际地位的变化和可持续发展前景的需求,一方面,中国意识到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对于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中国深切感受到作为负责任的大国,应当担起更多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责任。


  当前,环境污染、资源耗竭、生态失衡等环境问题已经上升为全球性经济、政治问题,关乎社会发展和人类生存。18世纪的产业革命以来,人类的工业文明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但传统工业化多是以资源过度消耗为代价的,而传统的市场经济单纯追求经济收益最大化,忽视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发展,因此,生态环境日益恶化。21世纪,人类已面临着环境污染、资源紧缺所造成的生存危机,各国政府开始积极倡导绿色经济,重视低能耗,低污染、高效益。


  但绿色经济往往投入大、周期长、技术含量高,除了传统的政府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支持方式,必须整合和加强金融在其间的作用,让金融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资金支持者,使金融机构也向着与社会环境相协调的方向过渡。因此,当前,绿色金融已成为国际组织、政府、企业普遍关注的焦点。在传统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也迫切要求传统金融向绿色金融转型和发展。


  生于斯但困于斯


  为缓解环境问题,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国际组织、政府部门和学术机构都在探索着各种路径。在此背景下,绿色金融概念于1991年首次提出。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了《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和《21世纪议程》,在签署《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生物多样化公约》后,环保和减排成为了关注焦点,绿色金融得以推广。1997年,《京都议定书》的签订,进一步推动了绿色金融的研究和发展。


  2000年,《美国传统词典》第四版提出了环境金融的概念,将绿色金融定义为环境经济的一部分,研究如何使用多样化的金融工具来保护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


  2003年6月,“赤道原则”把对绿色金融的实践上升到了新高度。赤道原则即商业银行以自愿为原则、在项目融资上全面考虑环境因素和社会问题的国际金融行业基准,此原则为项目融资中生态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估提供了框架,意味着银行在经营中将企业社会责任提升到公司治理的战略层面。至此,绿色金融制度开始在世界范围内推广开来。


  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全球各国都着力于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低碳经济因低能耗、低污染、高利用率、高效率成为新经济增长点,备受关注。


  然而,发端于发达国家的“绿色金融”在一段时间的被高度关注和快速发展后遇到了瓶颈。以美国为首的一些发达国家拒绝履行自己的节能减排义务,国际合作陷入了僵局。


  中国的政策推动:起步虽晚但决心很强


  相对而言,我国绿色金融实践起步较国外落后,但在逐步探索的渐进过程中,政策推动决心和意志非常强。


  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贯彻信贷政策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绿色金融开始萌芽。


  2007年,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可算是绿色金融在我国的开端。


  2008年,国家环保部会同金融监管部门相继出台“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绿色信贷”等新政,绿色金融政策正式启动。


  2011年,“绿色信贷”评估研究项目启动,并计划建立“中国绿色信贷数据中心”,为商业银行践行绿色信贷、管理和评估风险提供权威的信息支持。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首次明确了建立中国绿色金融体系的顶层设计。


  2016年,全国两会通过《“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建立现代金融体系,支持绿色金融发展。


  当前,中国的绿色信贷已经发展到了规定行业能效指引的地步,在世界上属于领先水平。


  2012年,银监会发布《绿色信贷指引》,对银行业操作绿色信贷的流程进行规范;2013年,银监会推进绿色信贷统计制度;2014年,银监会发布《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超过100个指标对组织管理、能力建设、流程管理、内控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中国的实践推动:各方协力发展迅速


  在国家和各界的大力支持和推广下,绿色金融在中国发展迅速。中国是全球三个建立了“绿色信贷指标体系”的国家之一,是第一个由政府支持的机构发布本国绿色债券界定标准的国家。“绿色金融”越来越受到国内众多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的认同。


  在当前我国新旧产业和发展动能转换的关键期,银行业金融机构着重将信贷业务向绿色产业倾斜,助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


  在银行的主导下,我国的绿色信贷项目从2007年的2700个,增加到2013年的1.4万个;绿色信贷的贷款余额也从2007年的3400亿元上升到2013年的1.6万亿元。


  2014年,银行业机构绿色信贷余额7.59万亿元,其中,21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余额较年初增长15.67%达6.01万亿元。据测算,贷款所支持的项目预计年节约标准煤1.67亿吨,节水9.34亿吨,减排二氧化碳当量4亿吨;2015年,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8.08万亿元,其中21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7.01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6.42%。贷款所支持项目预计可节约标准煤2.21亿吨,节约水7.56亿吨,减排二氧化碳当量5.5亿吨。


  此外,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2016年上半年国内绿色债券发行量独占鳌头,占到全球1/3;离岸绿色债券发行量名列全球第三。


  2017年一旦统一碳市场建成,预计规模为全球最大。经过国内七大区域碳市场的试点,预计将在2017年启动全国统一碳市场,届时将赶超EU-ETS成为全球最大碳市场,目前相关准备工作正在加紧推进。


  中国的国际推动:与国际社会合作共赢


  不仅如此,中国始终不忘记大国责任和共同发展的理念,将与国际社会合作共赢作为了最终目标。


  在2009年的哥本哈根会议上,中国政府承诺2020年单位二氧化碳比2005年下降40%~45%。与此同时,中国不断探索着多边合作机制,力主搁置争议、直面挑战、共同发展,推动全球绿色经济和金融的进步。


  中美两个全球最大的排放主体通过高层战略对话的方式,2014年11月于北京、2015年9月和2016年3月于华盛顿连续发布了三次《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2015年9月于洛杉矶、2016年6月于北京两次发表《中美气候领导宣言》,强调对环境与气候问题的关注。


  6月,欧盟与中国达成了一项1000万欧元的合作项目,旨在加强欧盟与中国在碳排放交易方面的合作。


  7月,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在中国境内发行了绿色金融债券,这是多边开发银行首次获准在中国银行(3.320,-0.02,-0.60%)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绿色金融债券。


  在中国的倡议和推动下,2015年12月通过的《巴黎协议》为全球气候行动开启了新的征程。2016年上半年,《巴黎协议》开放签署,获得热烈响应。截至6月底已有179个缔约方完成签署,并有19个缔约方递交了国内批准文件。


  在中国杭州举行的2016年G20会议首次将绿色金融和气候合作列为重点议题,并成立“绿色金融工作组”,研究建立绿色金融体系、推动全球经济绿色转型、加强绿色金融的国际合作等问题。


  后记


  无论是金融、绿色、或绿色金融方面事务,中国都起步较晚,但后来居上。


  在中国的推动下,全球对绿色金融与低碳经济都表现出空前的热情和共识,并实践于国际合作与国内行动。各国都在积极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同时借助金融市场的力量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助力转型升级和结构性改革,从而获得发展的新动力和可持续性。


  当然,这只是一小步。绿色金融的外部性问题如何解决仍然需要探索、尝试和突破。绿色金融标准、法律等问题仍需深入探讨。而发达国家的工业化早期问题基本已经解决,其“绿色”标准与发展中国家有不小差别,因此,合作中的分歧仍然需要磨合和弥合。


  但这已经是一个相当好的开始。中国有句老话,“达则兼济天下”,事实上,中国人相信的是,天下济则身善事达,我们是一个命运共同体,需要更宽广的胸襟,来实现更美好的未来。(欢迎关注人大重阳新浪微博:@人大重阳,微信公众号:rdcy2013)